示范”引路“堵”“疏”结合科技支撑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近几年来,湖北省以“禁实”为突破口,以示范工程为切入点,把“禁实”与“节能”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整体推进,使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禁实”工作成效明显,新型墙材初具规模。在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2005年,湖北省被评为“优等”;2006年,湖北省又被评为“优秀”,并荣获夏热冬冷过渡地区省级第一名。今年年初,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建筑节能工作都受到了建设部的通报表扬。
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推行建筑节能是一场对传统思想观念和建设方式的革命,不能按部就班,更不能放任迁就,必须加大强制性。为确保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全面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建筑节能执法监管。
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建筑节能的领导,湖北省建设厅将由原分管副厅长任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由党组书记、厅长任成员,并建议省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农业厅等部门,以加大逐步淘汰实心黏土砖生产或转产的力度。今年7月,省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作出了“下决心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后,省建设厅及时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地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实施,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最近,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晓波又主持召开全省勘察设计与科技工作座谈会,与各地建委分管主任和总工研究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并专门安排一整天时间在武汉考察了5个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对强化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和以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立制度为将责任真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细化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事项,以消除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管理“盲区”;为加强建筑节能与“禁实”的动态督查监管,建立了建筑节能与“禁实”工作季度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了新建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完善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准开工、不予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纳入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行为标准,严肃查处不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并记入不良企业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降级或撤消其资质等级,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堵”“疏”结合全面“禁实”
湖北是能源和耕地资源匮乏的省份,全省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6.32%,人均耕地仅0.76亩。2004年,全省建筑使用能耗约占全省社会总能耗的27%,黏土砖在墙体材料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产量达122.2亿标砖,相当于毁田2万亩,同时在烧砖中还消耗160万吨标准煤,排放废气4万吨、废渣2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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